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輝通訊員 粵醫保
近日,廣東省醫保局聯合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印發《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實施意見》(粵醫保發〔2021〕4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將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納入國家醫保談判藥品(以下簡稱談判藥品)供應保障范圍,與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一起,形成談判藥品供應保障的“雙通道”。
“雙通道”機制的建立,標志著廣東省在醫保藥品供應保障上朝著多元化方向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對破解談判藥品“進院難”“落地難”問題將產生積極影響。
哪些藥物將納入“雙通道”管理藥品范圍?
根據《指導意見》,“雙通道”是指通過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滿足談判藥品、慢性病用藥(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除外)供應保障、臨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納入醫保支付的機制。
“雙通道”管理藥品(以下簡稱“雙通道”藥品)是指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談判藥品和慢性病用藥。
哪些藥店可成為“雙通道”藥店?
《指導意見》對納入“雙通道”管理的定點醫藥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關管理部門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以下簡稱“雙通道”藥店)遴選標準和程序。
資質合規、管理規范、信譽良好、布局合理,滿足對所售藥品已實現信息化追溯,實現患者與藥店直接結算等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將被納入“雙通道”管理。
藥店成為“雙通道”藥店并非終身制,管理部門將加強對“雙通道”藥店監督,建立適度競爭、有進有出的動態調整機制。
“雙通道”藥店全部藥品的購、銷、存數據應當定期上傳到廣東省醫保信息平臺和廣東智慧藥監平臺。醫保部門將強化醫?;鸨O管,落實定機構、定醫師、可追溯等要求,實現患者用藥行為全過程監管。
鼓勵“網訂店取”或“網訂店送”
《指導意見》鼓勵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提供“互聯網+”藥品流通服務,實現“網訂店取”或“網訂店送”。
參?;颊咄赓弻Υ鎯?、配送有特殊規定的“雙通道”藥品,必須由“雙通道”藥店自行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免費配送至定點醫療機構為參?;颊呤褂?。
“雙通道”藥品的外配處方應單獨開具
根據《指導意見》,參?;颊咄赓彙半p通道”藥品時,醫師開具的外配處方必須符合處方和醫保藥品的支付管理規定?!半p通道”藥品的外配處方應單獨開具,并通過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處方流轉中心流轉。
根據《指導意見》,“雙通道”藥店應保證在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執業藥師在崗提供藥學服務。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應做好信息系統對接,實現處方流轉外購藥品“一站式”結算。
價格、醫保支付標準與醫院相同
納入“雙通道”的藥品,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執行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和價格政策。門診醫療費用與醫療機構實行按人頭付費或按總額付費方式的,外配處方藥品的費用,參保人付清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后,其余費用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雙通道”藥店直接結算,直接結算的費用從支付給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中扣除。
住院參?;颊呤褂糜伞半p通道”藥店外配至定點醫療機構的“雙通道”藥品費用,全部由醫保經辦機構從支付給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中扣除,并支付給“雙通道”藥店,參保人個人負擔部分的“雙通道”藥品費用由個人支付給醫療機構。當次外配處方的藥品費用記入參保人本次住院費用。